1)第二十二章 九岁男孩正好_国之大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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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小林非常满意杜月笙的安排:“好好干,我真的相信在上海这里只有你能帮我,你绝对不会让我失望的。”

  这句话对于杜月笙来说显然是莫大的鼓励,他有些激动的看着杨小林:“大哥,你准备什么时候走?我去送送你。”

  杨小林笑了一下:“不用送我了,又不是永别,咱们兄弟迟早会再见的。还有一句话我要说,你一定要多看书,我没有打算一辈子做土匪,你也别想着永远在上海做一个混混,黄金荣和沈杏山他们不算什么!月笙,咱们兄弟要打开的是更大的天空,明白么?”

  杨小林知道,是人都有追求,越是一个出色的人,他的追求就越高。如果自己只是让杜月笙在上海做自己一个代言人的话,或许这几年他没有意见,但随着他在这个位置上站稳脚跟,他的心就会驿动的。

  因为他是杜月笙,他是一个不会安于现状的人。想让他心甘情愿跟着自己做事,除了要扶他上位以外,还要给他一个更大的蓝图,让他去追求@。

  杜月笙猛的点头。

  杨小林让陈其美给他买船票去了,陈其美说,最早的一班船也要三天以后,杨小林告诉他不急,他答应了黄金荣说一定会出席后天黄金荣为他准备的送行晚宴,可是在今天晚上杨小林就打算离开上海,不坐船,直接坐火车去山东青岛,在那里见过老袁之后马上返回辽东。

  在离开上海之前。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风华路,七十二号。

  杨小林站在门口看着沈丹:“我要走了,辽东有些事情必须要我回去解决。”

  沈丹低下了头:“嗯。”

  屋子里面沈星拉着孩子要往屋里去,想给两个人留下一点单独的时间和空间。做为沈星来说,他也看出了杨小林对他妹妹的那点心思。虽然这个时代每个男人都喜欢女人守着自己,但是没有一个当哥哥的愿意看着自己的妹妹守着一个牌位从二十多岁一直守到老死的。

  除非那个哥哥是个禽兽,或者是个最传统的卫道士。沈星不是禽兽。更不是卫道士,他真的希望能有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妹妹带走,更何况现在要带走的沈丹的是杨打鬼。

  沈星想给他们一点时间看看能不能说出一个结果。但是杨小林却喊住了沈星:“沈星,不要走,把孩子带过来。我想问孩子一句话。”

  沈星拉着孩子又走了过来,杨小林半蹲下身体,和孩子保持一个高度,在孩子的眼前露出一张笑脸:“伢子,叔叔带你去辽东好不好?”

  孩子还没有说话,一旁的沈丹脸色忽然就变了:“你胡说什么!”

  杨小林伸手摸摸孩子的脸庞:“我没有胡说,我想照顾你,照顾孩子,几年前我就跟你说过这个话题,只是当时我自己朝不保夕。我没有坚持。现在我有这个能力保护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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