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章 什么叫领袖?_我打得真的是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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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场,拜伦·拉塞尔把球开给了林星。

  林星控着球晃晃悠悠的向前推进,还没过半场呢,对面那个193的控卫朗·怀斯曼就贴上来了。

  虽然都叫怀斯曼,这个九零年代的怀斯曼可不是未来勇士的那个大聪明。

  眼前的这个怀斯曼,打得虽然是控卫,传控可以说是幼儿园水平。

  他之所以是田纳西大学的主控,是因为进攻端有一手三分,可以拉开空间。

  更重要的是防守端,他有一手赖以成名的疯狗防守。

  上一场比赛,对位便士,怀斯曼开局就用疯狗防守,逼迫着便士各种大幅交叉步强行突破。

  突是突进去了,但每个球的消耗都很大。

  以至于后来田纳西大学上了联防,直接就把便士封锁在了中远距离。

  现在,刚过半场的林星就得面对怀斯曼的疯狗防守。

  只见怀斯曼撑开他那双小短手,脚步灵活的移动着。

  林星一个交叉步,他就紧跟着侧身加速横移,虽然没有防住正面,却一直紧贴着林星。

  冲了两步,林星都没能甩掉怀斯曼。

  这个时候,对怀斯曼,林星就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了。

  “这家伙的速度挺快啊?”

  内心暗自摇头,快有什么用?

  右手控球,左臂往上一提,顺着身体的惯性向后一甩。

  砰的一声闷响,怀斯曼趔趄了两步,直接丢掉了防守的位置。

  林星就这样冲进了田纳西大学的三分线,中距离没人保护,只剩下篮下七尺的大中锋哈默。

  说实话,哈默的块头还是很唬人的,至少他从高中联赛打到NCAA,一直到现在,还没碰到过尺寸这么足的大中锋。

  不仅仅是个子高,更重要的是肌肉多,看着就强壮的很。

  看着哈默张牙舞爪的顶了上来,林星放弃了扣篮的想法。

  冲到篮下,他先抬了下手,直接晃开了哈默,紧接着再上,一抬手,轻松的把篮球送进了篮筐。

  “球进了,斯大林很快还了一个,这突破,可太硬了!”

  这球一进,斯蒂芬·史密斯立刻吹了一句。

  这让电视机前的便士球迷一脸问号:等等,上一场你不还是斯大林黑么?现在怎么还吹起来了?投敌?

  接着,亨利·阿伯特就开口了。

  “这突破没什么好说的,全靠身体,实在是没什么美感,这也就是碰到了朗·怀斯曼这个比他矮了半个头、小了一圈的对手,换个对手,他都别想进去……”

  这个时候亨利·阿伯特说这话,听上去没什么毛病。

  毕竟前后对比,便士对怀斯曼的那几个突破,还真就比林星的技巧更丰富,也更灵动一些。

  正如亨利·阿伯特所言,换个身强体壮能对上林星的对手,林星还真就过不去。

  但问题是,上哪去找这么一个对手呢?

  一个力量对抗林星不落下风,速度还得跟上林星的对手,放眼整个N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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