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不急_我打得真的是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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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后卫,什么前锋,那都是传球的工具人,目的就一个,成功的把球送到张大帅的手里。

  虽然说——

  把球给队内最好的球员,怎么就不是一个好战术了?

  但费城勇士的这套打法,也忒简单粗暴了。

  尤其是他刷100分的那场比赛,就一个打法,中距离接球,然后跳投。

  什么突破,什么双后撤,什么背打,统统都不需要。

  所以说,即便是前世,都有一堆人喊着:81分比100分的含金量高多了。

  林星的74分也同理,别看他比科比的81分还少了7分。

  要知道,科比81分那个时代的得分,又比眼下这个时代简单一点。

  毕竟,那是Nohandcheck的时代……

  所以,比赛尚未结束,但一切都已经盖棺论定的时候,马特·古迪卡和马夫·阿尔伯特是惊讶甚至震惊的。

  “难以想象,斯大如果厚着脸皮打完最后三分多钟的比赛,他能够得到多少分……”

  比赛结束的时候,马特·古迪卡还在摇头。

  “不管怎么说,这场比赛,斯大证明了他的得分能力。”

  马特·古迪卡并不知道,这场比赛开打前,林星憋着一股劲想要证明的,其实是他的传球能力和组织功底。

  谁知道,队友状态稀烂,他被逼无奈,证明了自己的得分能力。

  然后误打误撞,就打了上将的脸。

  世事,就是这么的奇妙。

  ……

  比赛结束的时候,林星的身体都凉透了。

  他也在想,如果马刺能顽强点,再坚持坚持,他是不是也能砍个81分呢?

  如果这场比赛林星拿的不是74分,而是81分的话。

  舆论的吹捧,就绝不会是现在这副小打小闹的样子了。

  要知道,科比未来砍下81分之后,可是有很多人高喊着:“这是神迹!”

  林星的这场74分的表演,已经很牛掰了。

  但要说神迹么,还差了点意思。

  毕竟几年前,乔丹就砍过一个69分。

  算起来,比林星的74分也就少了5分。

  和47投28中的林星相比,那场比赛乔丹也就出手了37次,命中了23个球,同样高效的很。

  不同的是,那场比赛乔丹得到了多达23个罚球,23罚21中,69分里,罚球就占了21分。

  相比之下,只有10次罚球,10罚9中的林星,并没有吃到罚球的红利。

  单场15中9的三分,才是林星高效轰下74分的主要原因。

  在这个三分还没有成为潮流的时代,林星这九记三分,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绝绝子了。

  就像国内演艺圈一堆把自己捂得很严实的女明星,出了一个把所有人都当自家人看待的热依扎。

  那热依扎,就是这堆女明星里的绝绝子。

  林星却知道,他的三分,比起未来的扣篮王还嫩了点。

  这场比赛能一个爆发射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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