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8受贿案件_浪子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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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8受贿案件

  张鹏飞拿在手中的是一份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看情形是刚刚招供的,事情起因于三天前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说的是三天前,西华县私营铁矿矿主李某因与其它几家铁矿矿主发生争执,便把大家请出来吃饭,意思是在酒桌上把问题解决。

  但是几人谈到后来谁也不让步,大家都吵了起来,借着酒醉越吵越凶,李某情急之下拿出水果刀向身边的郑某和钱某连捅三刀。郑某伤势较轻,钱某伤势较重,有一刀扎在了脾脏。事发之后,李某知道闯下了大祸,当时就逃跑了,不知道去向。公安局马上立案侦察,可是却没找到李某的踪影。今天中午,李某从家人那里得知被自己捅伤的两个人没有生命危险后,就来到公安局自首了。他当初以为人死了,所以受到惊吓就跑了。

  李某逃跑这几天,天天担心这件事,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就担心自己以命抵命。当他知道被害人没死时,便放下了心里的包袱,主动来到公安局自首。为了减轻自己的罪状,李某还主动招供出了另一件事,正是这件事另胡局长心惊,令张鹏飞好奇。

  李某在口供中称,自己出手伤人,也是一时酒醉情急,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犯了傻。但事出有因,原来事发的前一头,李某为了扩大自己铁矿的经营地,向西海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马处长送了10000元美金和四根金条,目的就是想让他批准自己的铁矿扩建,同时希望由马处长出面与周边相邻的几家矿主谈谈,打声招呼,以方便自己的铁矿扩建。可是却没想到马处长还没来得及同那几家矿主打招呼,他们就知道了消息,带着人去他的矿上闹事,不同意他扩建,说他的扩建会影响到其它人的铁矿开采。双方争执不下,李某便把大家约出来谈判,这才出现了伤人事件。

  看起来这是一起小矿主之间因抢矿产资源而引发的纷争,算不上什么大案子。但是李某为减轻罪名,主动招供出送给西海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马处长10000元美金和四根金条的事情,引起了警方的重视,这件事可小可大,闹大了可就是受贿案啊!

  李某明显知道这事可操控的影响力,这才说出来自保。看似他是为了将功赎罪,但是真正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想利用这件事要挟公安局,让他们知道李某的身上还牵扯到其它人,如果把他的罪名判得刑太严重,他就有可能咬出其它人,咬出其它案件。谁能保证他没给其它领导送过钱?谁能证明马处长只接受了他一个人的钱呢?办案的刑侦队长当即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第一时间跑来向胡局长汇报。他来汇报还因为另外一个原因,他知道胡局长与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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