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六十六章 景元楼_网游之禁忌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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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朱元璋创立的“洪武型体制”,就是以反商业、反市场、反自由、反人类著称!

  民众不可自由迁徙、自由择业,国家几乎不铸货币,赋税以实物征收的农业税为主,再加上全民配役。政府的运转基本上可以脱离市场,民间的交易也退回到以物易物的自然经济状态。

  因而,明初的社会氛围是死气沉沉的,“乡社村保中无酒肆,亦无游民”,“夜无群饮,村无宵行”,因为一聚饮,难免会发牢骚,而一发牢骚,便很可能被官府抓起来。

  直至明代中后期,随着反人类的“洪武型体制”的松懈,社会才渐次活跃起来,商业才恢复了繁华。

  这种转折也体现在酒肆的变迁上,怀旧的晚明人说:嘉靖中叶之后,民间“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酒肆茶庐,异调新声,汩汩浸淫,靡然不振”。

  “酒肆茶庐,异调新声”的晚明气象,放在宋朝,则是寻常现象。人们在纵观10——15世纪的500年历史之余,常常会有这样的朦胧感受……明后期与南宋非常相似,万历以后,很像是对南宋社会状况的“跨代连接”。

  现代人找乐子容易,在街边随便的酒楼饭馆就能“不醉不归”。这种生活方式在宋朝之前是想都不敢想的,那时酒店都开在封闭的“市”内,晚上还不准营业。到了宋朝,酒肆才兴起,吃货和酒鬼们如果要穿越,首选宋朝!

  青楼酒肆三百家!

  宋代酒肆十分发达,展开描绘北宋汴京繁华的长卷,酒楼、酒肆随处可见。

  画面最气派的要算城内的“孙羊正店”仅“彩楼欢门”就有三层楼高。

  不过,宋朝对于酒肆的管理,同样有规章制度。

  没有酿酒权的城市酒店叫做“脚店”,书面意思供人临时歇脚的小客店。脚店只能销售政府的酒务或有酿酒权的正店批发的酒。

  再说正店,就比如孙羊正店……指的是获得酿酒许可的豪华大酒店。正店不但自营酒楼,还向脚店、酒户批发成品酒。

  中的孙羊正店的门首右边的铺面,就堆放着很多的酒桶,那是孙羊正店对外批发的商品酒。

  然后是乡村酒肆,获得特许酿酒权的乡村酒肆,利润较薄,一般不将其纳入“榷酒”范围,允许其自造酒曲,自酿酒卖。

  中这样写道:“傍村酒肆已多年,斜插桑麻古道边。白板凳铺宾客坐,须篱笆用棘荆编。破瓮榨成黄米酒,柴门挑出布青帘。更有一般堪笑处,牛屎泥墙画酒仙。”说的就是这种乡村酒肆。

  很多宋朝诗词都描绘了当时乡村“处处吟酒旗”、“处处村旗有浊醪”的景况,跟“无酒肆,亦无游民”的明初乡村相比,明显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最后就是酒库附属酒店,酒库是南宋时出现的官营酒厂,目的是为了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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