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五)我愿意_晚玲(民国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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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我愿意

  晚餐的时候,晚玲才注意到,席家一楼客厅的凡事能摆放物件的地方,都摆放了许多含苞待放的玫瑰花,安静地插在花瓶里。

  “真漂亮。”她俯身去闻,沁入心扉,不禁闭上眼回味。

  白色,代表了纯洁,代表了唯一的爱。

  “你喜欢?”

  晚玲的心随香远去,没有留意身边来了人。

  “表…表哥。”

  心颤着,言语也颤了。两个月未见,席明玄依旧坐在轮椅上,眉眼还是从前那样对她的冷淡,只是瞧起来又憔悴瘦削了许多,他不知她的心有多疼。

  “走了何必再回来?”

  “哈,哈…”她故作轻松,“来参加你的婚礼啊,祝表哥新婚愉快。”

  她向他伸出了手。

  他盯着她伸出的手出神好一会,也想也伸出去,然后捏住,挠她的手心逗她呵呵笑,永不放开。

  “李妈,开饭了吧。”席太太朝厨房问,晚风跟在姨妈席太太,母亲父亲后面,像是刚参观完整栋洋楼。

  “是,太太,饭菜已经烧好了。”

  晚玲听到来人的声音,不得不缩回了手,她心里的忧伤更大了。她放下了女人的矜持,主动向他伸出了手,他却依旧不理睬。自作多情过了,就不会再有下次了,真的不会再有了。

  “妈,我不饿,先回房休息了。”明玄朝席太太说过,就自己推着轮椅回房了。陈太太抬头看到楼梯上走过另一位年轻富有朝气的男人,长相与明玄颇相似。

  “他是?”

  “他就是明哲。”

  “哦。”陈太太不好多问,有钱资本家怎么可能只有一房妻呢,不由得同情自己的姐姐,“明玄结婚了,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晚风,你多吃点。”席太太给他夹了块醉鱼。

  “谢谢姨妈。”

  “中学毕业了要做什么,也要读大学吗?”

  “我读书不好。”晚风爱吃红烧肉,平常家里是不常吃的。

  “那可以来帮姨妈经营药厂。”

  “他,他毛手毛脚,做不了这种细致的事。”陈太太是有私心的,晚玲在上海也就罢了,她是女孩,早晚要嫁人的。晚风不同,儿子总要留在自己身边,给父母养老送终。

  “姨妈,我要去当兵。”

  话说出来,把其他人都吓了一大跳。

  “可别瞎说了,吃肉都堵不住你的嘴。”陈太太明显不高兴,这当兵可是要命的事。

  晚风不管别人怎么想,他向往成为吕游那样的人,也去军部做事,保家卫国。

  晚玲跟姨妈睡一张床,侧着身迷迷糊糊听姨妈唠叨。

  “女子医学院学护士,联系好了的。你如果不想学护士,姨妈再给你联系其他学校。”

  “护士挺好的。”晚玲翻过身,面对着素颜的姨妈,脸上的褶皱比自己的母亲还多。

  “不喜欢不要强求,不是必须要学护士。可以学外语,毕业去银行做秘书。或者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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